【滴血的红玫瑰】

2017-10-07 19:10:31来源:周公解梦

  陈初问他是否开车去Q市,杜超说他乘火车。那天自己的车离合器出了点毛病,再加上那天晚饭招待客人多喝了两杯,所以改乘火车。火车六点三十分从P市发车,八点钟他刚好赶到约定好的Q市站前饭店。

  陈初想,流苏出事的时候,杜超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成立。不过他还有困惑,为什么这两次案件都发生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处呢?

  天桥

  大梁很快得到了杜超案发时不在现场的旁证。杜超的客户证实说,案发那天晚上八点,杜超确实和他在火车站前的饭店里谈过三十分钟,然后一起乘他的车看了看郊外一块准备出售的土地,十点多钟在火车站分的手。另外,站前饭店的经理也证实了这一点。

  流苏死亡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到八点之间,假设流苏是在七点半经过那儿之后开车来到现场,而后被杜超杀害的话,杜超怎么也不可能八点赶到Q市站前。但同时,陈初也发现了不利于杜超的线索。杜超经营的公司如今很不景气,据说连他的房子都抵押出去了。据Q市那位客户说,关于卖地的事半年前就曾同杜超说过,那时他根本没放在心上。谁想一周前杜超突然间打来电话,约他在案发那天晚上八点在Q市见面,要洽谈购买土地之事。偏巧他那天另有约会,要求改在第二天晚上,可杜超坚持要在那天晚上不可。

  莫非,这是杜超蓄意制造的不在现场证明?如果真是如此,他为什么要选择Q市呢?那天他确实没有开自己的车出去。这一点他家的保姆和Q市方面都作了证明。

  “我们忽略了租车!”大梁突然说,“杜超极有可能是租车,他耍了个花招儿,证明自己不在现场。”

  陈初决定,马上调查P市的租车公司。

  在P市警方的协助下,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。发生案件的那天午后四点左右,杜超到吉祥租车公司租了一辆白色奥迪,第二天早晨将车返还。因为租借汽车必须出示驾驶证,所以他不得不使用真名办理租借手续,而且这台白色奥迪是他提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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